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进行伤残鉴定需要的资料包括被鉴定人出入院记录;被鉴定人病历本;被鉴定人疾病诊断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材料;伤残鉴定委托书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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