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应双方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按月总收入的2%至30%确定抚养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者可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比例。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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