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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转包的工程纠纷诉讼时效多久?

2025-01-13 来源:浪柱娱乐
第1种观点: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承包双方因为工程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在这个期限内起诉。当事人去起诉,可以去施工合同签订地或者履行地的法院办手续。如因为工程质量纠纷起诉,则应当在相关机构出具鉴定书后三年内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建设工程纠纷证据有哪些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有: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明;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该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工期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经济纠纷就是经济案件。2、有合同,就是对应的合同纠纷。3、无合同,也会有对应的民商事纠纷。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1种观点: 一、工程项目施工纠纷追诉时间期限1、依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工程项目施工纠纷起诉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起诉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关材料。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第2种观点: 合同的追诉期是三年,一般都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损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损的那一天算起,如果自权利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那么法院将不会再受理,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哪几类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2、调解。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3、仲裁。仲裁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4、诉讼。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3种观点: 一、工程项目施工纠纷追诉期限是怎样的1、依据现行国家法律的规定,工程项目施工纠纷起诉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起诉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关材料。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第1种观点: 施工纠纷追诉期是三年,违约方应履行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可请求法院执行。施工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医药费、住院费等合理费用,致残需支付辅助器具费和伤残补助金。法律分析一、施工纠纷追诉期是多久施工纠纷追诉期是三年。依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工程项目施工纠纷起诉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施工纠纷如何解决解决工程施工纠纷的方式有: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施工合同中的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请民事诉讼;违约方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三、施工致人损害应怎么赔偿施工致人损害的赔偿是由施工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赔偿受害人受损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因施工造成他人残疾的,应该赔偿致残所需的辅助器具费和伤残补助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结语施工纠纷的追诉期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施工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凭证,赔偿受害人的合理费用,如医药费、住院费等。如造成他人残疾,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伤残补助金。根据《民法典》第1258条,施工人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造成他人损害,若不能证明已采取安全措施,应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第2种观点: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承包双方因为工程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在这个期限内起诉。当事人去起诉,可以去施工合同签订地或者履行地的法院办手续。如因为工程质量纠纷起诉,则应当在相关机构出具鉴定书后三年内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建设工程纠纷证据有哪些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有: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明;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该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第3种观点: 一、工程项目施工纠纷追诉时间期限1、依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工程项目施工纠纷起诉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起诉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关材料。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第1种观点: 施工纠纷追诉期是三年,违约方应履行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可请求法院执行。施工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医药费、住院费等合理费用,致残需支付辅助器具费和伤残补助金。法律分析一、施工纠纷追诉期是多久施工纠纷追诉期是三年。依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工程项目施工纠纷起诉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施工纠纷如何解决解决工程施工纠纷的方式有: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施工合同中的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请民事诉讼;违约方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三、施工致人损害应怎么赔偿施工致人损害的赔偿是由施工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赔偿受害人受损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因施工造成他人残疾的,应该赔偿致残所需的辅助器具费和伤残补助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结语施工纠纷的追诉期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施工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凭证,赔偿受害人的合理费用,如医药费、住院费等。如造成他人残疾,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伤残补助金。根据《民法典》第1258条,施工人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造成他人损害,若不能证明已采取安全措施,应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第2种观点: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承包双方因为工程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在这个期限内起诉。当事人去起诉,可以去施工合同签订地或者履行地的法院办手续。如因为工程质量纠纷起诉,则应当在相关机构出具鉴定书后三年内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建设工程纠纷证据有哪些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有: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明;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该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第3种观点: 一、工程项目施工纠纷追诉期限是怎样的1、依据现行国家法律的规定,工程项目施工纠纷起诉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起诉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关材料。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第1种观点: 工程转包追偿权纠纷法院会判决转包行为为无效的法律行为。工程转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实际上成为该建设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2种观点: 一、层层转包的工程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可以异地起诉,工程合同中可以自行约定管辖法院。二、层层转包的工程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有哪些?(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工程纠纷案件中被告有哪些权利?1、有反驳诉讼和提起反诉的权利。2、有承认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3、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4、有申请回避的权利。5、有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6、有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有权通过辩论反驳对方的主张和论证自己的主张。7、有选择调解的权利。8、自行和解的权利。9、提起上诉的权利。10、申请再审的权利。11、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四、工程纠纷案件中原被告有哪些应尽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2、遵守法庭纪律秩序,服从法庭指挥的义务。3、对生效的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五、工程纠纷案件一审结案后上诉需准备哪些材料?1、上诉状;2、当事人身份证明;3、若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4、相关证据材料及其他。层层转包的工程纠纷可以异地起诉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就不能到异地法院起诉。若工程合同有仲裁约定,没有经过仲裁也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签完工程合同后私自转包的行为是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3种观点: 1、内部承包人的工程费、劳务分包的人工费、管理费,尽量处理成普通债务纠纷。只要内部承包人持有结算证明、对帐单、欠条等欠款的充分证据,法官往往不会在是不是内部承包、能不能代表班组全体人员等这些问题上纠缠,而直接作为欠工程款或者普通债务纠纷处理。2、对于挂靠经营、转包等,约定参与施工管理,力求避免无效。如果被挂靠方和转包方派出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部分出资、提供某些专用设备和操作人员、履行相应的检查、监督、指导、服务等,参与部分管理,就可以认定为不构成转包而使之有效。理由是这样就不再是“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作为施工企业,工程承包之时或者在纠纷不可避免的时候,就要考虑合同被认定为有效和无效哪一种更有利,然后通过一系列行动安排和争议解决中的证据的取舍,争取最大的利益和最好的效果。3、总承包人承包的群组工程中,转包不超半数可按分包处理。比如一个住宅小区若干栋楼宇,总承包人中标后,没有全部自己施工,也没有全部转包出去,而是自己施工几栋,转包给其他施工企业或施工队伍几栋,严格地讲这实际是一种分割转包的行为。但如果这种情况发包人没有异议,转给其他实际施工人不超过半数的,实务中可以不被认定为非法,而将其作为分包处理。4、巧借实际施工人地位,直接起诉。可以排除总承包合同的约定管理和仲裁条款。5、正确运用停工抗辩权及施工方的解约权。针对合同履行的不同顺序,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在第66、67、68条规定三种合同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具体实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可运用的主要是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关于发包人不按约支付工程预付款,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的先履行抗辩权。我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了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行使先履行抗辩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当事人之间订有对价关系的双务合同;二是应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义务。在工程施工的开工阶段,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有工程预付款条款的,发包人的先履行义务是按约支付预付款;承包人在其未履行预付款的前提下,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即有权停止施工、要求赔偿损失等。我国《合同法》第283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此,在发包人未按约履行提供施工场地、资金等施工条件的义务时,承包人具有暂停施工的履约抗辩权,并同时有权要求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权利,这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承包人在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预付款时的一项至关重要的法律赋予的权利。结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看具体操作程序,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先履行抗辩权时还必须具备已经催告这个条件。对于发包人未按约支付预付款,承包人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即停止施工、要求顺延工期和损失赔偿,一般都会根据承包人是否能举证证明其已经催告并依约给予发包人合理期限而加以判定。如果没有催告,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是要被追究工期逾期的违约责任,而陷于被动的。6、借司法机关,借程序权利,完成自己不能完成的事项。比如调查取证。如果我们手里有一个某项目部的签章,而这个公章可能是私刻的,或者对帐单上只有对方材料员、驻场财务人员的个人签字,没有公章的,或者临时盖上了技术专用章,后来对方不承认的等等,到底该要求谁的承担责任,有时一时搞不清楚,我们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先起诉后撤诉等方式完成调查取证工作。7、工程款结算时情势变更和显失公平的选择。在建设工程领域,2005年1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延用和强化了合同自由、约定优先的原则,第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这一规定自实施以来,几乎成了审理建设工程合同案件的简单易行的法宝,很少有人怀疑过它,有人怀疑也没有撼动过它。然而到了2007年,随着全球经济从过热到经济危机,现实给建设工程业内提出一系列问题:建设施工合同的自由约定应否加以限制?即风险幅度涨跌多大幅度以内按合同执行,超过多大幅度应当执行分担原则?一旦黑字落到白纸上,“卖身契”也合法,再去推翻就像去碰高压线,是不是有过分之嫌?行业主管部门规章政令则与法院的态度有所不同,如原建设部令第107号文“固定价格”合同并非是绝对的“包死价”合同,而是风险幅度以内不调整。2008年8、9月份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些文件,如山东省原建设厅《鲁建标字〔2008〕27号》文件规定“波动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波动幅度超出±5%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但由于这些规定效力位阶较低,法院不宜直接参照判案。在我走访调查一些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时,他们大多认为在建设单位“理解”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和解参照执行。但我认为这种非制度化的操作容易产生其他问题,不具有推广价值。随着经历了2008年建材价格异常波动的一大批工程陆续进入竣工结算期,这类案件有集中突现的苗头,如果不及时应对,对工程施工行业健康发展十分不利。最高法院2009年2月通过的《合同法解释二》中明确了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该条原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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